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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结婚前买的房子,写的他的名字,有一小部分贷款是婚后还的,现在如果我们离婚,我能不能分到房子?

合同纠纷
2011-01-10 14:20:2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婚前的房子是你们共同出资买,且这个钱不是你借给你老公的,那么房子认定为是老公司个人财产的可能性很大。婚后的贷款是以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如果房子是老公的,他应当把已偿还贷款的一半给你。
  • 这个可能性较小,但你可以主张你们一起还贷款
  • 你结婚前是否出资买房?如果没有,则房屋产权是你丈夫的,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该房屋你也出资,可以主张分割。
  • 婚后的付款是共有财产,不能要求分房屋。
  • 婚前买房。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有出资,否则分不到。
  • 若你不能证明婚前是由你们共同出资买房,那么房子被认定是你丈夫的可能性较大,你可以要求他把你们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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