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结婚七年多了 最近因为感情问题想要离婚 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的房子是婚前购买的 当时房款是一家掏了一半 因为是买的二手房 当时只签了个购房合同 名字是写得他的 婚后又把房产证过户到他的名下 我想知道如果他不承认房子我也掏了一半的钱 那这个房子算不算共同财产 离婚了 我能不能得到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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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有当时出资一半的证据吗?鉴于购房合同及产证上均只写了你丈夫的名字,且该房产系婚前购置,故如果你要主张作为共同财产,那你负有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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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能证明你也出了一半的钱,这个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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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的证据情况。。。。。
如没有,可能对你不利。。。。。
具体可委托律师代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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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是一家一半的话可以认为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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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