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房,开发商承诺以800元一平方送装修,当初开发商通知业主们去看样板房,并且可以写下意见,本人亲属代表我写下了要求房间安装地板砖,不要木地板、阳台砖难看要换的要求,结果到期后开发商短信通知我们收楼,我们去到才知道开发商以我们的要求过高为由,既不安装地板砖,也不安装当初约定的样板房的木地板,只是留着一推沙子給我们,说留给我们自己装。阳台也一样。在这期间,开发商并没有任何消息通知我们,就按照他们的所谓理解就什么都不管了,还美名其曰为了防止我们装了再拆浪费。请问一下,本人有没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以样板房标准立即安装完整,并且追究其延期交房的责任,还有,当初那份不是本人签名的所谓意见有没有法律依据?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