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书伟,昨天我租的房子被盗,丢失了一台戴尔笔记本电脑,价值5000,一个佳能数码相机,价值2000,一个名牌手表,价值1000,初步查明小偷是从挨着的房屋跳到我们阳台实施盗窃的,在刚入住的时候我有跟房东说阳台上的门坏了,让他们修,结果她哐的使劲关勉强关上,就说不用修,但是她走后,我女朋友(主要是她住)还是关不上,力气太小,第二天她就又找到房东说,请修下门,房东一拖再拖,才出现了现在的情况,请问房东是否有责任,如果赔偿,你觉得我们应该协调多少才合理?他房东现在是一分不赔,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