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您好:
我是一名去年毕业的大学生,由熟人介绍,今年二月份来到了一家小的私人公司,一开始也没有太在意签订劳动合同(老板妻子是律师出身)。可是时间一长矛盾也就产生了,由于诸多原因在这里待不下去了。
我打算最近离职,我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您:一,我当初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会不会按原有待遇的2倍补偿
二,我们是做工程的,在五月份的时候开会,老板说年底红包是总工程2%来进行分配,我现在离职,能不能享有已完成工程的奖金?(刚来的时候,老板说每月1000是生活费用,主要看年底分红,到5月份的时候,才说这是底薪)
由于老板的妻子是法律硕士,我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我不知道我所说的情况能不能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希望老师能尽快给我个答案!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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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主张双倍工资,但你要有充足的证据证实你们存在劳动法律关系。欢迎来电咨询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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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支付双倍工资;2、应享有奖金;3、注意保存收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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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奖金方面需要有证据支持,建议尽快申请劳动仲裁,否则双倍工资恐怕过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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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