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买了一套房,一次性付款,交房时间2009年3月30日,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一直到2010年4月,才通知去交钱,交了钱,办了手续。而去拿土地证和房产证时,才说叫我交保管金6000多元,我不明白,为什么?不告他退迟交房还反过来咬人,这不说我现在买这套房可没有土地证和房产证我啥卖?请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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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迟交房属于违约行为,你可按购房合同的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另外要你交纳所谓的保管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拒绝交纳,至于开发商没有办理土地地和房产证你有权要求他们办理相关手续,可约时间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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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说不能办房本开放商属于欺诈销售,未按时交房开发商属于违约,你可以起诉要求开放商赔偿损失,承担违约责任,并办理房本和土地证。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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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按时交房属于违约 不能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可能构成欺诈 保管金没有法律依据 您可起诉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赔偿损失 协助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 具体情况可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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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