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3月份买的平安的智盈人生(万能险附加重疾险).现在已经交费二年,假如发生理赔事故,我买保险时并没有告之,自己有心理方面的疾病,具体为有抑郁和焦虑症的情绪.因为当时自己并不把心理问题当作疾病.
这样算不算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算的话按旧保险法保险公司是拒赔的,而且不退保费.
我这份保险快二年了,假如今后发生理赔,能不能适用09年10月后新的保险法.
新法好像是说只能保满二年没有发生理赔,二年后就算投保前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如发生理赔保险公司也不能拒赔.
请评估一下,像我这样的情况,投保二年后能如发生理赔会被保险公司拒赔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