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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以后还要做髋关节踝关节手术和康复治疗, 我们应该拿到多少赔偿?

劳动纠纷
2011-01-01 08:59: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我是专门做这个业务的,这个事情很关键,要涉及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等,缺少一项就可能少拿上万元,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建议慎重,如有进一步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你好,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补助,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详情可来电咨询,也可来律所当面咨询,以便为您提供更加专业的法律服务
  • 2010年北京市职工5级工伤伤残等级工伤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但最高为193776元、最低为38755.2元;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最低不得低于1695.5元/月),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合并计算,标准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30个月的北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为121110元)。属于工伤职工本人书面提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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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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