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郑州一家私人印刷厂上班,工资不合理所以我不干了,因为工资压一个月改成两个月,对于养老婆孩子的我不能接受,我提交了书面的辞职书,放在他的办公桌上了,到了这个月月底,给厂长打电话,他说我的工资扣完了,原因说我擅自离开,(我们没有签劳动合同),到厂里的时候也没有说切坏书要全部承担,现在全部的工资,大概三千多块钱不打算给我了,对于养活家人的我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 ",一天工作12个小时,起早贪黑,除了倒班是可以休息,别的没有假期,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