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律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他给了我一张空白的委托书,既没有律所的章,也没有律师代理费的金额。我拒签。他又让我只填一半的律师费,而把另一半的律师费直接给他。他说,如果填足够的金额,那么,律所就会扣很多,而他挣不到钱。我坚持要他把全款填上,他又要我把款直接打到他的个人账户上,并说,给他和给律所是一样的。当时天晚了,我只好跟他一起吧钱打到他的账户上了。因为我想,我们的委托合同上写的是律所,我就相信了。当天晚上我想了又想,觉得这里边有些蹊跷,所以,我立刻要求撤销这份合同。但是律所要扣我20%的律师费。我觉得不合理,以为他什么都还没有做呢?我不知道我应该怎么做。他这么做,对吗?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