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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车主借车给朋友朋友在告诉路上出了车祸发生追尾事件对方的车没事,我的车基本报废,我朋友和车上的人都受了很重的伤医药费大楷要10多万,我朋友有驾驶证,没喝酒,我作为车主我有什么责任吗?车了损害怎么判?麻烦各位律师做个解答

交通事故
2010-12-31 09:31:4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车主对于事故中无责任的人有连带赔偿责任,你的损失可以找肇事司机赔偿,如果有车损险也可以理赔。
  • 交强险针对的是车,故而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应该没有问题。车损如果上了相关商业险种是可以赔偿的。
  • 车主没有责任。至于你的车损,看你朋友是否全责。如果不是全责,可以对方肇事司机与车辆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保险公司按财损责任限额(2000元)承担,其余损失由对方司机按责任比例承担。如果你朋友是全责就无法向对方要了。对方承担赔偿后不足不分,如果你愿意,可以要求你朋友赔偿
  • 你无责任,可以主张赔偿。
  • 如果您对出借该机动车没有过错就不必承担责任,对您的车损先由对方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赔付,剩余部分按双方责任比例划分由您朋友和对方司机承担。
  • 你好,首先需要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于你的损失你好,车辆所有人,将车辆借给司机使用,是基于信任关系自主支配其车辆的所有权,但其仍是该车辆的运行支配者,驾驶机动车辆作为高度危险作业,国家对驾驶人员有严格的资格要求,其应当查明司机有没有存在不易驾驶车辆的之事实后才能借用,否则其疏于履行此义务应承担过错责任。
    车辆所有人按照过失对该款项负连带赔偿责任。要是你不存在过失,那么你就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车辆损害可以主张朋友赔偿。
    具体不清楚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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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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