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旧宅,因93年去世,伯父要求哥哥在94年将院子中的2间房子面积给她女儿,哥哥同意并签订协议,现在城中村改造,我们才知道她多占0.5米,也就是20多平方,现在这些面积归我们?,因为按照当地风俗,2间是6.6米,但她现在是7.1米,我们该怎么办,土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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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约定的是两间并没有注明面积,现在很难要回,因为分割的是房屋本身,并非确定房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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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拿着协议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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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约定的是两间并没有注明面积,现在很难要回,因为分割的是房屋本身,并非确定房屋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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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对方的证。然后将对方多要的面积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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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无权处分,可重新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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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