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一名驾驶员,2005年4月进入原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把业务卖给了另一家公司,也就是现在的公司,同时把车也卖给了私人,但我的工作地点,工作性质等都没有改变,公司还是统一管理我们驾驶员,公司一直没有与我们签订任何合同,车主也没有和我签订合同。 直到2009年12月,公司要我和车主签订一个从2009年12月1日到2010年2月日车辆承包合同,就是用3500块钱一个月把车辆的一切费用承包给我(包括车子维修,年检,保险,福利等)。 现在,2010年12月快完了,前几天接到公司的通知,说现在的车子公司不租了,要找另一家公司租车,如果我们要继续开车的话,要我们自己找那家公司谈工资等问题。也就是说公司现在准备把我们踢出来了,而且还不想管我们的任何赔偿问题。车主也表示要在12月底处理车子了。 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我们还能不能得到公司的赔偿,能得到哪些赔偿?如果我要索赔,是找公司呢还是找车主?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