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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2009/8 本人进厂日期: 2009/8/24 目前特殊情况: 1. 在2010年9月中旬时,我怀孕了,至2010年12月25日时,已经怀了3.5个月。 2. 公司在11月份时,被另一家公司收购,并且在12月31日前全部搬到收购方, 同时在2010/12/17时,有接到(收购方)的口头通知,说我只要干到2010/12即需离开,也就等于他们要开除我了! 注:2010/12/17只是口头通知,而非书面通知! 3. 至目前为止,我已在公司任职1.5年。 4. 我和公司签的合同是:3年, 目前履行了1.5年,还有1.5年没有完成,而收购方说要取消我们的合同,如果我们还要过去的话,那就得再签他们公司的合同 我现在得到的赔偿信息为: 1. 因我已满1.5年,所以可以拿到2.5个月+1个月的薪水 2. 他们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所以我可以多拿一个月的薪水 3. 因怀孕了,所以可以拿到4个月的产假 4. 生产时的医辽费:顺产:4000元左右 剖腹产:7000左右 5. 还有浦乳期的费用,具体多少我不知道 6. 因为合同签的是3年,而我们还有1.5年合同期,所以还可以拿2个月的薪水 总共赔偿为:2.5+1+1+4+生产费用+2 现我想请求您帮忙,看看像我这种情况,我能拿到多少的赔偿呢? 感激不尽!!!

公司企业
2010-12-30 10:20: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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