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06年进入这家鞋厂工作,工厂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08年新劳动法颁布后,工厂曾拿出自己在印刷厂做的劳动合同让我签,当时合同上的需要填写的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日期等等什么都没有填,并且只有一份,所以我没有签,也没有按手印!想请问一下,我现在能以工厂未与我签劳动合同而要求赔偿,并且立即终止劳动关系吗?能得到多少赔偿?需要走哪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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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局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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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详情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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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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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补缴社保,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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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