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婶婶在**医院做保洁员,10天前早上上班时(进医院大门时)跌倒致脊椎骨骨折。现在躺在床上需做手术治疗,但用工方(医院)以不属于工伤为由扔下2000元钱给她就再也不闻不问,请问:
1、用工方(医院)对不属于工伤的农民工是否也有治疗的责任或义务?
2、用工方(医院)没有为她购买“五险一金”,医院是否有义务负责她的治疗?
3、如果用工方(医院)拒不负责,我该到哪去反映问题。
因病人还在等着动手术,所以急!急!急!!!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为我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