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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学的一名教师,工作已经18年了,教师资格证、本科学历证都有。但至今任然给我按合同工对待。每个月自己还要交养老金,其他老师就可以不交(都是国家财政拨款)。退休以后我们是在社保,而他们却是在财政局。同是教书育人,为什么所受的待遇还不一样?现在的学校还能存在这样的问题吗?我应该找哪个部门来解决。

其它综合
2010-12-24 21:23:4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