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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月到单位工作,当年4月签订合同,在2007年12月21日前,合同每年一签。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出台,则单位一次签3年至2010年12月31日。如今单位按照约定期限终止合同。现单位给予本人工龄计算为9年9个月。请问本人工龄实际应该如何计算?是否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经济补偿应该如何计算?

合同纠纷
2010-12-24 13: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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