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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成都市锦江区交通局执法大队从2010年3月3日至今工作了9个多月了,起初单位口头承诺实习两个月工资800转正了工资1200,但是两个月过后依然拿的是800元工资而且没有买任何保险也没签订劳动合同,并且经常加班,加班费只给了2元钱一个小时,现在年底了,本人并没人犯下任何违纪的行为单位也没提前30天通知我突然就把我开除,并且只补偿2个月后的转正工资400,9个月减去2个月实习,才赔付我2800元钱,心里很不爽害的我年都过不好,请问律师先生我的情况适用于哪些条款?如何要求赔付?在那个部门寻求帮助?

其它综合
2010-12-23 20:15: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1、未签署劳动合同,从四月份起,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3、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责任。
  • 未签定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位给补交社会保险。可以去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要求其处理。
  • 因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并且要求单位给补交社会保险并可以要求补偿。可以去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仲裁。满意请采纳。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还有不明之处,可电话咨询或面谈,孙连波律师将竭诚为你服务。
  • 因所在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向其主张双倍工资,并请求补交相关社保费用,支付加班费。解决方式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
  • 1、未签署劳动合同,从第二个月起,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责任
    3、未缴纳社会保险的赔偿责任
    如需要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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