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原房产是父母共同财产,由于动迁,儿子将其房产+父母房产合并购置另外一套住房,和母亲同住!父亲在动迁之前已经过世! 母亲有7个子女!1个儿子6个女儿!由于当时买房钱不够,子女均出了4000元钱给母亲购置房产。母亲在其他子女未知的情况下当时就将房产给了儿子一人! 即现在房产证的名字是儿子一人! 不久儿子过世! 如今母亲过世,儿子的妻子要将房产卖掉的话,其他子女是否可以继承母亲的那部分! 按照儿子妻子的说法:目前产证上是老公名字,那么继承法规定,以产证名字上人的继承顺序来继承 配偶50%,剩下部分按配偶,子女,父母分 那么母亲只属于的16.66%,这个16.66%还要7个子女分! 是否是这样!那么当初属于母亲父亲的共同财产就无形之中给儿子一个所有了! 请问是不是这样!

继承
2010-12-22 11:52:39
* 遭遇法律难题?点击 快速获取解决方案
咨询
律师解答共有1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21年品牌 · 2分钟响应 · 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立即咨询
王律师 1分钟前解答了继承问题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
3456 位律师在线解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