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2000年10月进入现在的公司,但是HR在公司系统里面登记入公司的日期是2001年2月,当时HR说他申请较晚,如果填写我实际进公司的时间,可能会被总部的HR批评。08年新劳动法颁布后我签了2次合同。一次是08年1月31日-09年1月31日,一次是09月1月31日-10年12月31日。年底合同到期,公司不打算和我签无固定期合同。请问我在这家公司实际工作时间已经超过10年了,能得到赔偿金和补偿金吗?如果可以,应该怎样计算。谢谢。

合同纠纷
2010-12-22 14:35:2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2435
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2年改3年
民法典 9594
诉讼时效什么时候开始2年改3年
诉讼时效是3年还是20年
民法典 645
诉讼时效是3年还是20年
诉讼时效是3年还是5年
民法典 902
诉讼时效是3年还是5年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20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62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16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05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8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81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