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们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是药厂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该企业2006年破产,在其未破产之前,1998年,他用该厂的72万元,买了现在我们制药公司的股份(现在公司品种、设备、土地、建筑原先都是药厂的),一部分是以自己名义买,还虚拟了一个股东买(工商已经证实),2009年被实名举报,区法院2009年12月25日以自首,系主动投案,案发后挪用赃款72万元及收益171.33万元全部返还。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以后他曾经多次召开股东大会,(一直到现在),都没有开成,今年4月他宣布:甲和乙是他和X(虚拟股东)股权代理人,现在一个是总经理,一个是常务副总经理,原先的总经理现已经不知去向,原常务副总经理任命为质量副总经理,新任命了销售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设备副总经理、行政副总经理等,当然还罢免了一些人,还给各级人员涨了工资,总而言之,他们美其名曰,现在的一些事等待未来的股东会、董事会追认,他们这样管理公司合法有效吗?实在弄不懂了,请指教如下问题: 1、是否合法? 2、违反了什么法?哪一条哪一款? 3、请进行分析,我们职工应该怎么办? 4、如果股东会一直召开不了,董事会产生不了,一个凡有经济错误的人就一直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吗? 5、原法定代表人可以授予他的股权代理人哪些权利?

公司企业
2010-12-25 10:31:5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公司法》第147条: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类因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期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应如何行使表决权
企业法律顾问 3165
股东侵占公司财产罪
刑事辩护 2800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医保报销流程
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伤残等级是不是按残疾证上面的标准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等级是不是按残疾证上面的标准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