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8月份出的事,进了医院,现在算算有3个多月了,但我们老板说要等6个月才能做鉴定,并且不是在醴陵做而是去株洲,还说现在出了新政策工伤鉴定要6个月之后才能做,事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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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出院或治愈后就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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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生工伤后首先应进行工伤认定,然后在治疗终结或治疗相对稳定后进行工伤鉴定。
2、工伤认定一般在工伤发生后30日内由有人单位提出,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可以在工伤发生1年内提出,受理的部门是劳动局(内专设工伤认定的部门);
3、工伤鉴定的条件是: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和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没有具体的时间要求,只要你之前申请了工伤认定的,工伤鉴定一般都会受理,当然也不能拖太长时间,以至于都无法鉴定出伤情是否因为此次工伤导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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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时,为之后申请相关赔偿,应及时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步骤如下: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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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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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1、填写完整的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表在受理机构领取或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下载);
2、伤亡人员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包括初次的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根据不同伤害情形,另需分别提供
(1)属于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
(2)属于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因工外出证明材料;其中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还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下落不明证明材料;
(3)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
(4)属于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复员转业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本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材料;
(6)委托他人申请的,应当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7)其他特殊情况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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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在一年以内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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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一年内提出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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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