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受工伤者,现在停工留薪期间,还没有做鉴定,我想向您了解在这期间工资待遇是怎么发放的? 我原本工资每个月有三千多,可现在工厂只发给我千把元,不只如何是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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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按不低于工伤前原工资性收入的标准发放,即工伤治疗、恢复、休养等期间与正常上班的收入是完全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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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建议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一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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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按照医疗终结期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因此你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按原来工作待遇标准发放停工留薪待遇,如用人单位不予支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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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工资待遇不变,如果对方不完全支付,一般每月就按你近一年平均工资标准支付。这个可以等你进行工伤等级鉴定完毕之后,可以一并请求。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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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上班工资计算,否则违法,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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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正常上班计算工资。否则违法,可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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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按照原工资标准全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能助你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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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