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从2003年开始每年拖欠职工工资,到现在累计拖欠工资25个月,请问我们如何要回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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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先问明情况,要求单位及时补发,如果单位仍然拖欠工资的,你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关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申请!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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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再次与老板协商,再到当地劳动所要求调解,或到当地劳动局要求仲裁或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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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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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级劳动部门反映,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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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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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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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