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药店购买的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没有出示处方,在家静点,出现过敏性休克,打120急救,到医院的诊断是左氧氟沙星注射液过敏。事后跟药店负责人联系,拖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才给答复,让我送药物去检查,我想走诉讼程序,我手里有医院的诊断,120出诊记录,购买药物的发票和小票,还有药品。我想问问 药店有责任吗?这个官司可以打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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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作为销售者,有责任。你可以根据《产品质量法》《药品管理法》中销售者对产品、药品的责任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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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有告之义务,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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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应当有责任,可通过诉讼解决,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向药店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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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如需详询请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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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药品合格,出现过敏反应是患者体质的问题;药店只承担没有处方卖处方药的责任,主要是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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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