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母都快70岁了,有两个女儿,我是老大,我妹妹结婚快两年了,孩子1岁多,自打结婚后,他们夫妻经常吵架,我妹夫还曾把我妹妹从家里赶出来,一次是生小孩之前,一次是生了小孩之后,把娘俩一起赶出来了,最近半年,一直逼着我妹妹找我们家要钱,要50万元,说没钱买房子也得给他,否则就让我妹妹登报和我父母脱离关系。面对这种无理要求(我父母就是工薪阶层,依靠退休工资生活),我妹妹也许是软弱,也许是受他威胁,一直唯唯诺诺。我母亲本身身体不好,这样一来,心脏病复发,我不忍心看到父母年迈苍苍还要受这种窝囊气,但是我不是我妹妹,不是当事人,请问从法律角度来讲,我父母应该主张怎样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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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父母如果不想给,可以直接予以拒绝,如果对方行为过激,进行人身安全威胁,你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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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妹夫有可能构成虐待罪(刑法第260条),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以打骂、捆绑、冻饿、限制自由、凌辱人格、不给治病或者强迫作过度劳动等方法,从肉体上和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情节恶劣的行为。
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你父母可以代为起诉,要求法院予以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
另外,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属于亲属权,是基于一定的婚姻和家庭关系所产生的人身权利。从法律上来讲父母和子女是不能脱离身份关系的。因此,登报和你父母脱离关系是不能成立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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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