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农村一村民A家结婚雇人B燃放烟花引起火灾烧毁C家一处房子。
报案后,公安部门委托消防大队进行火灾鉴定,消防大队经勘探做出火灾认定,认为C家房子燃烧是由燃放烟花造成,火灾原因认定书送交C家,C家口头通知A家,公安部门又委托物价局做出损失估价,后C与AB家协商未果,后C家将A和B告上法庭,一审判决C方胜诉,根据物价部门估算结果,B赔偿2万元左右,A赔偿2000元左右,B不服上诉至中级法院,上诉理由如下:
1)消防大队火灾原因认定书没有在15日内通知B方,使B方失去了重新认定机会。
2)B方不认可物价部门估价。
请问B方两条上诉理由是否成立,二审结果C方胜算多大,应如何应对答辩,多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