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07年8月与伟创力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到2010年8月31号结束的劳动合同,07年拿了相当半个月底薪的经济补偿金,08及09年也拿到了一个月底薪的经济补偿。请问2010年1到8月份这段时间的经济补偿金公司不给我了,违法吗?背景:2010年8月又续签了劳动合同,08年1月1号新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了,厂里改成留才奖金N+1的规定发放,从2011年1月1号厂里又把留才奖金改为年终奖金N来发放,(N=工作年数),并强行把留才奖金推至2011年4月20号发放。以上请帮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