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周家泉办事处下属联合村委会一二社村民代表,在此代表全体村民1000多人向各位律师咨询一些关于集体土地转让合同纠纷的相关问题。案例如下:联合村委会一二社集体土地青海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简称皮毛市场,占地30亩,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左右,在2007年8月份被联合村委会少数领导和极少数所谓的村民代表私自以1250万元整体转让给城东区豪龙宾馆某某人。后又怕所承担的土地转让费太高,又以出租的形式和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出租协议。整体转让金1250万分割为以每年50万共计25年为计算签订一份出租协议。现村民急切想得到此事的相关法律帮助!!!咨询内容:问题一:同一土地出现两份内容不相同的协议,此两份协议是否有效?问题二:是否有有关法律说明集体土地不许买卖的相关规定?问题三:集体土地转让或出租是否需要召开村民大会以投票形式决定是否买卖或出租?村民投票率达到多少才能通过?少数人是否有权私自决定?以上问题希望得到帮助,联合村一二社1000多村民翘首以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