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处3层楼的洋楼,产证上现在是我和父亲2人,现在和母亲,父亲,还有一个同母异父的姐姐,姐姐的儿子,一起居住。请问,如果父亲去世未立遗嘱,其他人对房屋有居住权吗?对房屋有享有继承权吗?如果父亲立遗嘱,是否房屋的一半是属于他可以支配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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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居住权,不一定都有继承权,不一定可支配另一半。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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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你父亲的财产,对方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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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母亲有继承权;2、一半是你父亲的,他有权支配!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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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父亲去世以后,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属于他的一半房产作为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你姐姐是否能继承遗产要看你姐姐和你父亲是否形成了实际的抚养关系。
欢迎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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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