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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所在的公司是一家短期培训学校,2010年7月9日入职时公司没签定合同,当时本人提出签合同,学校说不用签; 2.2010年12月19日发11月工资时,以我多次迟到为由将原来的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营业额2%提成,改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全勤工资+营业额2%提成,前三项共克扣达50%的工资。我不服与之论理,学校要我不用上班了,并关闭学校通知学生春节后开学,将我辞退,我现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0-12-15 21: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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