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提这个问题,前面具体细节没写清楚.
今天,公司给我说,喊我写封辞职信.意思说不要我了,说我销售不是很好,我承认,我销售的确不是很好,而且我觉得有人在整我(因为我得罪了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应该保护自己我权利?
第一,我在公司,工作了7个多月,
第二,在工作期间,公司没有给我买保险,签合同.
第三,是不是在劳动法里规定的如果要辞退员工必须提前一个月告知?而且还会赔偿我失业补偿金?
第四,我应该去什么地方维护我的权益? 我应该准备一些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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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补缴保险,并要求单位支付未签到劳动合同6个月的双倍工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你没买失业保险给你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单位继续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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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不要主动写辞职信;2、你可依法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和工资、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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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未其与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你不要自己主动写辞职信,可来电咨询或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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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