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厂房祖给了A并签定了租赁合同要2014年到期,A在2005年把企业转让给了B,企业法人变更了,A和B之间有一个转让协议就包括了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以及我的厂房转让在协议中都作了明确的说明
但在5年的转让过程中他们的企业还长期大量超负荷用电,对我方造成大量电量流失
2009年我方发现其企业超负荷用电时,对其企业工商档案进行调查是才发现A在已经把企业全部转让给了B,于是我们进行协商未果,在协商过程中B又把企业转回给了A我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属于非法转让吗?我能解除和对方签定的合同吗?
我现在需要帮助,请马上和我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