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第一天上班出事,导致重伤,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只有当班3个同事可以做证,出事时有一些旁人做证,我咨询过劳动局说没有劳动合同不能证明劳动关系,也不能做伤残鉴定,但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科建议私下协商解决。
1、请问我这种情况如果协商不成该怎么办?
2、现在如何做伤残鉴定?
3、伤残鉴定做与不做的区别在哪?
4、如果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走?
请各位专业律师帮帮忙,万分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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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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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后评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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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提供的信息,经初步分析答复如下:
1、首先去认定工伤,需要证人等其他证据证明伤害是因工作事故造成,并确认事故地点;
2、伤残鉴定要等伤势稳定后才能做,只要能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即可,到有资格的鉴定机构做;
3、协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径,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成就诉讼。
4、保存好证据(医疗费等费用的凭证、证人证言)。
如需进一步帮助,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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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