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年被聘请的。在10年又签到11年2月24日。现在原来的单位不用我了。原因是销售不佳。算到这个月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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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内没重大过错不被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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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多年执业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你可以依法提起仲裁诉讼,但需要补全证据。
详细了解可以带所有证据材料 来律所进行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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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金
如果不愿离开公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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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八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所以根据这条款的规定,公司要支付员工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销售业绩不佳,不是法定解除合同的理由,不能随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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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公司未到期解除又没有合法理由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
2、如果需要详细咨询,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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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位没有充分证据证实你不胜任工作的,你可以要求恢复劳动关系,补发工资;如果不愿意恢复的,公司应当双倍支付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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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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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是以法定理由解除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金,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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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