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建筑队长,有位工友手指弄破去医院缝了几针,医生说骨头没事,能长好,他在家休养期间帮他付了所有医药费还照常开工资,他现在把我告上法庭,就是还要赔钱,我也不想发生这样的事,请问我会有罪吗?要赔多少?万分感谢!
-
你放心你没有罪。他要求你赔钱,必须提供相关鉴定结论。你可以向法院提出:对方应当向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这样,法院就会驳回对方的起诉,况且,你没有法人资质,对方起诉对象错误。
-
鉴于情况复杂,回答难免不足,建议来电咨询,以便为你更全面地分析、解答。
-
你没有犯罪,赔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应该不会很多
-
你好,首先要弄清楚,你与伤者的关系?雇佣还是一般的工友关系还是其他关系,其次是确定你是否要承担责任,承担多大的责任。
-
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是没有罪的,至于是否进行赔偿需了解你们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建议来电详询,以便为您作出全面的解答!
-
1,你是建筑队长,不具备法人玄体,所以他告你诉讼主体是错误的。你不应是本案被告,只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把你作为被告诉上法庭是错误的。
2,根据你所述情况,属工伤亊故,工伤亊故必须先作“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再申清“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服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所以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是错误的,与法相侼。
3,上述错误你可以在答辩中提岀。你方心,你不构成涉嫌犯罪。
-
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应诉。
-
需要具体分析赔偿项目。
若仍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