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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4年10月13日 地点: 南通**十字路口黄灯区 事发经过: 我驾驶二论摩托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被一辆桑坦那2000轿车撞了我后部,我人被撞飞,右腿胫腓骨下1/3骨折。我是回家领驾驶证。我被判事故主要责任 请问我们都做过第三责任险,请问我能向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获得多少赔偿?对方到现在只付了6000多块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5-03-26 21:10: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共损失3万块左右,应当不在他的最高赔偿额10万。因为我们做的是第三责任险,我们这儿没有第三责任强制保险,请问对交通法第76条适用否。我咨询了保险公司,他们不知道有交通法的条列。请问我该怎么办??
  • 交通法76条明确写者不超过保险限额以第三者强制保险全部理陪,对于超出部分分事故责任大小来理陪,我还是不明白。您说我起诉谁? 我个人认为第一被告——肇事者,第二被告保险公司。这76条如何解释,是不是我们交了保险,保险公司就推脱责任。
  • 我是江苏人,在江苏好象有这么两条,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责任过错,都依据第三者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最高保险限额范围内理赔。对于超出部分,按照责任事故大小,由事故发生的双方处理。2没有实行第三者强制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同样适用。我不是太懂的,请律师打官司是要开销的,请帮我提供些江苏内的法规,还有我胜诉的几率是多少??谢谢大家的关心!!
  • 你共有多少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的数额.
  • 保险公司不应不知道。你负主要责任你得不到太多的赔偿,可双方申请交通大队调解或直接起诉。
  • 如果在广东应该由保险公司赔偿。对于司法实践各地判决相差甚远,请咨询当地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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