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时间:2004年10月13日 地点: 南通**十字路口黄灯区 事发经过: 我驾驶二论摩托由西向东行驶至路口被一辆桑坦那2000轿车撞了我后部,我人被撞飞,右腿胫腓骨下1/3骨折。我是回家领驾驶证。我被判事故主要责任 请问我们都做过第三责任险,请问我能向肇事者及其保险公司获得多少赔偿?对方到现在只付了6000多块医药费,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05-05-15 05:27:01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 责任认定认为我有两点,1没有驾驶证,2未停车让过右方车辆(他是由南向北行驶)他的责任是经十字路口没有了望。所以鉴定我为主要责任。当时其车速是很高的(估计超过100公里/小时),而且撞击的是我车后部,不过过后发现要鉴定他的超速比较困难(当然我能找出他超速的很多证据)。后来我听说可以以交通法76条由保险公司理赔,这样说责任大小似乎没必要了。我不太清楚这些法律,请问我该作些什么?谢谢
  • 我是江苏人,在江苏好象有这么两条,1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事故责任过错,都依据第三者强制保险,保险公司应在最高保险限额范围内理赔。对于超出部分,按照责任事故大小,由事故发生的双方处理。2没有实行第三者强制保险的,第三者责任险同样适用。我不是太懂的,请律师打官司是要开销的,请帮我提供些江苏内的法规,还有我胜诉的几率是多少??谢谢大家的关心!
  • 不办强制险司机也要赔

      条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予以赔偿;未参加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方按照该车应当投保的最低保险责任限额予以赔偿。

      专家点评:这后面一句是最新添加的内容,是从实际出发对国家立法的具体补充。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规定了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三责险限额内赔偿,但现实生活中,会有一些司机逃避法定强制保险,这种情况下谁来赔偿就成了难题。比如一起由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的事故造成了20万元损失,如果投保的三责险最低保险责任限额为10万元,则应该先由保险公司支付赔偿10万元,超出的10万元部分车主至少要赔70%即7万元,这样受害者可以拿到17万元赔偿;而一旦车主没办三责险保险,如果将20万元损失全部按70%的比例承担赔偿的话,受害者就只能拿到14万元。条例中增加的这一规定,不仅可以遏制机动车主故意逃避法定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也维护了受害方的利益。
  • 怎么没人回话啊
  • 我哥哥因开车追尾,车毁人亡,哥哥是主责,请问可否要求对方车辆保险公司强制赔偿?对方车辆保险20万元!
  • 1、到底谁违章?对事故的影响?
    2、诉请法院裁决。
  • 可以在交通队调解,调解不成可以诉讼,可以列保险公司为被告,各地判决有的是要求保险公司担责.
  • 不能。只能在保险范围内承担。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