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们好:我们夫妻感情以前一直都很好,近来我发现老婆有些不对劲,在我的在三追问下她承认她有喜欢上别的人了,在2010年11月24号那天她突然提出要跟我离婚,现在她又跑回老家不和我见面,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该做些什么,离婚后在孩子的抚养,财产,外债和其它方面我们都要承担那写责任和义务和该如何分配。
请老师们帮我解答一下
2010年12月10日
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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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求分财产,再离。不分,就别答应离婚。
怎么分割,一般都是平分的。
你要是不想离婚,那么你就坚持不离。法院不会判决你们离婚的。
具体情况,请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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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不带孩子的一方承担抚养费用,每月约1000元,直至孩子18周岁。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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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证据证实你们夫妻双方符合离婚条件,你又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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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议,协议不成依法向法院起诉离婚,包括孩子抚养及共同财产分割问题都可以在诉讼中提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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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您不同意离婚,则对方只能通过诉讼方式来离婚。如果对方是一时冲动,可能拖一段时间还有和好的可能。但如果对方是铁了心的话也只是个时间问题。离婚的同时只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都需要分割,一人一半。孩子的抚养问题如果一方愿意抚养,一方不愿抚养的,由原意抚养的一方抚养,不抚养的一方每月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如您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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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说的 情况太简单,如果方便请当面咨询或电话咨询.因为这涉及你小孩现在的情况以及相关财产的现状,了解后才能作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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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很多,为避免误解,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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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不带孩子的一方承担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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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协议离婚的,小孩抚养权、财产外债都可以自行约定,如果判决离婚,财产及债务都是各半承担,基于你老婆有过错,可能会酌情多分你一点,小孩抚养权一般按现有抚养关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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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