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借给别人几万块钱。今年他得病十几天他就离开人世。病重期间我爱人把放借条放的地方给我讲了。让我问他要。还给其发信息要他还钱。我多次讨要。对方都说他给过我爱人。并且发誓赌咒。我非常气愤到法院起诉。他又找来一些人来为其做假证。叫他们说;他把钱给我爱人了。做假证的人说是我爱人给他们说的。我爱人已世。法院会把他们说的作为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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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因为不符合事实,是经不起推敲、质证的,建议聘请律师处理。有经验的律师,可以通过质证,让假证据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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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物证,证言是人证,就单个证据的证明力而言,物证更具有客观性,因此两者冲突的应采信物证。除非本案的证人达到一定的量,且和双方都无利害关系,所作证言又符合情理、事理,并能足以推翻借条的证明力,否则法院不会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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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没有销毁,你可以主张要钱。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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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法官会怎样认定,是证据的质证与认定问题,专业性很强,建议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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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欠条证明力很强,没其他更强有力的证据,法院一般不会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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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尽快起诉要求对方还款,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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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有借条在手,如果他只有证人证明他已还过钱,法院一般不会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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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