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天河,我女朋友租了一间房,交完押金后,房东说只能住一个人,当时女友同意了,然后房东在合同空白处写上“只限1人住”。半个月之后,我搬进去和女友住。房东说:现在2个人住,租金要提高。我不同意,我的理由是:房子租出去了,只要不破坏房子和干违法的事,2个人住也可以的,加上其他房子并不要求只住1人,原合同同后添上去的“只限1人住”是不合法的。但房东的意见是:合同上要求住1人,现在住2人,就要涨价。和房东协商,房东说不愿意租给我(她说,合同是和我女友签的,只能我女友一人住),但只能合同期满后退押金。现在问题是:合同上补充上去的“只限1人住”的条款是否合法?合同上没标明住2人要涨房租,房东涨房租是否合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