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用人单位以我有严重失职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是这样的:我是公司的一名网络管理员,9月下旬的时候,部门主管安排我去机房进行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升级操作,去之前给我发了邮件,附件的文档中写明了需要操作机器的清单以及操作方式,我按照邮件中的要求进行了操作,完毕事就回公司上班了。事后没有任何人对于此事询问过我,也没有邮件或其它文字性质的说明,现在公司说我在那天执行操作时把不需要格式化的服务器也全部格式化了,造成公司网站不能访问,损失如何大等等,并以此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关系。 后来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已经交换完证据,我提交的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清单。单位提交的证据:主管的证明,主管的过失说明,损失情况说明 我想就目前的情况与专业人士进行咨询

其它综合
2010-12-10 16:46:0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是真的由于你的过错,导致单位损失,确实可以要你赔偿或是根据单位相关规章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单位依据的规章制度你在之前知道吗?公示过吗?
    其次,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
    再次,你可以等裁决,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
  • 首先,要是真的由于你的过错,导致单位损失,确实可以要你赔偿或是根据单位相关规章和你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单位依据的规章制度你在之前知道吗?公示过吗?
    其次,经济补偿金还是要支付的
    再次,你可以等裁决,如果不服,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有需要可以来电
  • 等裁决吧,不服再起诉。
  • 具体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单位处罚的程序和实质内容。
  • 如果确实因你的过错给公司造成损失,需要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这个可以是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是并不可以依此理由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 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等内容,如有进一步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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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