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的爷爷和该病人的爷爷是亲兄弟,该病人无父母子女,有亲姐姐和亲弟弟在外地,不能照顾他,他有遗属补助是我领的,他经常在外面惹事,别人找我要我承担责任,我有责任吗?我算是他的监护人吗?哪里可以收留这样的病人?
-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您好,看具体情形,你需要在所领遗属补助数额范围内承担民事责任。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