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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本人今年25岁,我爸患有精神病,我是他的监护人,我妈今年也得了精神病跳楼摔断了腿住院了,爸,妈离婚12年了我归我爸抚养,妈又再婚一次也离了,就住在姥姥家已经住了十年照料着姥和弱智的小舅,姥把所有的财产两处房产给了弱智小舅(我妈的小弟)弱智小舅的监护人是小姨(我妈的小妹)这事导致我妈精神分裂了,自己跑出来了,我已经是我爸的监护人了,我没房,没钱,没成家也没有能力成为我妈的监护人,小姨要告我让我当我妈的监护人我一个人怎么照顾两个精神病人呢,小姨得了好处不管我妈了,我姥不管了,我怎么办呀,我妈有老保她写过和我断绝关系的书面证明是以前没得病时的是否有法律效力呢?有按手印,想请律师分析一下,多谢!!!

民事相关
2010-01-29 13:4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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