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男,1980年6月1日出生。1998年5月30日晚,李×在某电影院看电影,开演前,他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削苹果吃,顺手将削掉的苹果皮扔在地下,被影院工作人员王某发现,责令其拾起并处以罚款。李×拒绝拾起,发生争执,王某上前拉李×到办公室解决,李以为王动手打人,遂用正握着水果刀的右手向前一挡,刀刺中王的左胸。王当即倒下,李×则拔腿逃走。王被他人送往医院,经抢救脱险。后李自首。某区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对张
李×向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要求依法严惩。
请以李×辩护律师身份,拟写辩护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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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查阅案卷后确定辩护思路
常子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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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写辩护词需阅读材料及会见后综合事实和法律才能写好.即使写好你也不能出庭参加辩护,而且写辩护词是律师从事刑事辩护的主要工作涉及律师的饭碗,建议当面聘请律师为被告人辩护.请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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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辩护词是律师介入案件后,依据证据及法律提供的书面辩护意见。被告人是否具有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需要律师阅卷后才得知。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案件,律师依据案情才能提供切实可行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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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