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爸爸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现有一处房产,房产证上分别有我和我妈妈还有我爸爸三个人得名字,请问如果我和我妈出售该套房子可以吗?和我奶奶有关系吗?谢谢· 如果我和我妈妈私自卖房子会触犯什么法律吗?这个房子我不经过我奶奶得话,卖得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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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去世后,如未留下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你奶奶、母亲和你都是你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有权继承遗产。因此,你父亲去世后,该房屋中属于你父亲的份额属于遗产,应由奶奶、母亲和你分别继承。共有房屋如要出卖,必须征得共同所有人的同意。因此如果你和母亲擅自卖房,你奶奶可以要求宣告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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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经过奶奶同意才能处理,建议先和奶奶协商,能协商的通的,再委托律师协助,可以比到公证处处理省不少费用。具体可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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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爸爸没有立下遗嘱,那你爸爸的那份房产由你、你妈妈、你奶奶三人继承。所以你们未征得拟奶奶同意前,是不能卖房子的,当然你们强行卖的话,你奶奶有权要求返还其应得部分,但这只是违反了相关的民事法律,承担的是一个民事责任,最多你奶奶起诉后给她一部分房款。还有,如果你爸爸的身份证没有注销的话,应该可以卖的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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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有属于你父亲的遗产,你奶奶是法定继承人,你们没有权利直接处分这套房子,你爸爸的名字没去掉,卖房也没办法过户的。
需要经过继承程序,公证或者诉讼解决。
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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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卖掉的,如果做手脚卖掉了,就是侵犯你奶奶的财产权!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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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首先,可以确定在你父亲去世后因为没有遗嘱,该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即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共有,现在你和你妈妈准备在你的奶奶不知情的情况下卖掉就侵犯了你的奶奶的财产处分权,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并且因继承的来的房产在此转让过户是要求办理公证的,除非你们要求派出所出具虚假的亲属关系证明,否则是无法办理公证继承的。在该房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买房人是不可能主张善意取得的,最终你们面临的还是承担对买房人的赔偿责任,同时也不可能达到卖方的目的,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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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奶奶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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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必须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才能出售房产.而办理产权变更必须征得你奶奶的同意.她放弃继承或者你们补偿她一定的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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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