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两个平房,正在动迁中,动迁的合同还没来得及签,我父亲突然去世了.现在需要签换楼房的动迁合同,公证处说现在做公证可以法定继承,财产按平房的价值分配,我爷爷12.5%我妈妈62.%,我和妹妹12.5%,数字是我计算的,对否?
现在因为公证还没办完,房产局不给变更,开发商还要求近期必须签合同,还必须以我爸的名字签,可是我爸人已经不在了,如果以我爸名义签了这份合同,对财产继承这方面有没有什么影响,财产分配时是按平房的价值分还是按楼房分,跟死亡日期有无关系,这个合同该不该签.怎么签?谢谢
另外在分配财产的时候,是否可以将我爸的办理住院及后事所借的钱先扣除!十分感谢!
-
可是现在不允许以我母亲的名义签!还必需以我父亲的名,我母亲代签到,说房照是我父亲的名字必需得由我父亲的名字签,如果签了,财产分配时是不是就按楼房分配了!
-
如果是四个继承人,你计算的对。你母亲现在可以以自己名义签动迁协议。
-
分配财产时应将住院费用等扣除,应当按楼房分配。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