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同居期间共同买了一套房子,但名字是我老公的,单我们现在要离婚,请问这算我俩的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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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居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房子还不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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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们现在办理了结婚手续没有,如果到现在还没领取结婚证的话,那就不能说是离婚了,而是解除同居关系。如果领了结婚证,严格来讲房子也属于你丈夫的婚前财产,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你们共同出资购买的,可以主张你们的共有关系,要求共有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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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分割此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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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夫妻共同财产就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合法收入,所以你老公名下的房产本来就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但有一点应该明确,就是你们是否是合法夫妻,因为你前面提到的是你们同居期间购买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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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