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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十月十号中午,我乘坐车牌为浙Cxxxx的长途车回利川,十一日凌晨三,四点时在宜昌境内高速公路上车发生自燃,后来安排我们回利川车站,下车后,我们有在车站的利川到温州的办公室登记财物损失,还留下各自的联系电话。但至今为止,都没收到车站给我们的任何联系,本人几次去车站找当时负责登记的兼车主之一的秦老板,他态度恶劣,推卸责任,叫我们找温州xxx的公司,但那温州方也含糊其词,据知,这烧毁的车车主全是利川的人,请问作为乘客,我们该如何是好?

交通事故
2010-12-08 17:12:5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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